关于进口商品大贸关税与行邮税的比对分析 (含最新政策)
- 1. 关于进口商品大贸关税与行邮税的比对分
析
根据《海关总署令 124 号》,具体税额计算公式如下表所示:
进口税 进口关税+增值税+消费税
进口关税 完税价格×进口关税税率
消费税税
额
(完税价格+进口关税)÷(1-消费税税率)×消费税
税率
增值税税
额
(完税价格+关税税额+消费税税额)×增值税税率
行邮税税
额
完税价格×行邮税税率
注:1、假设所有举例的物品完税价格均为 100 元人民币。
2、下述进口关税税率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》(中国商
务出版社)
3、下述行邮税税率参照《海关总署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》
4、根据与商务厅侯主任洽谈得知,近期内会出台新的税率政策,具体为将
行邮税改为固定税收,在大贸方式所涉及到的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这
三项税收项目中,即将改革的行邮税只征收增值税+消费税(有涉及到的
- 2. 品类)这两项。其中增值税在原来税率的基础上打 7 折(例如 17%x0.7),
关税这项免除,并且所涉及到的消费税较之前税率降低,涉及类别减少,
主收奢侈品类。(因消费税所涉及到的具体优惠比例未知,现暂按照优惠
50%的比例进行计算)
一、日用品、食品(含农副产品、水产品、冷冻生鲜、
水果、牛奶、饮料、大米、油等)
eg:牛奶(关税 10%、消费税 0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28.7 元
关税:100×10%=10 元
增值税:(100+10)×17%=18.7 元
合计:10+18.7=28.7 元
行邮税税额:100×10%=10 元
新政策:18.7×0.7=13 元
二、烟、酒、保健品、茶叶
eg:白酒(关税 10%、消费税 20%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60.87 元
关税 :100×10%=10 元
消费税:(100+10)÷(1-20%)×20%=27.5 元
增值税:(100+10+27.5)×17%=23.37 元
合计:10+27.5+23.37=60.87 元
- 3. 行邮税税额:100×50%=50 元
新政策:27.5×0.5+23.37×0.7=30.1 元
三、化妆品
eg:防晒油(关税 6.5%、消费税 30%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78 元
关税 :100×6.5%=6.5 元
消费税:(100+6.5)÷(1-30%)×30%=45.6 元
增值税:(100+6.5+45.6)×17%=25.9 元
合计:6.5+45.6+25.9=78 元
行邮税税额:100×50%=50 元
新政策:45.6×0.5+25.9×0.7=40.9 元
四、服饰鞋帽
eg:毛皮衣服(关税 23%、消费税 0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43.9 元
关税 :100×23%=23 元
增值税:(100+23)×17%=20.9 元
合计:23+20.9=43.9 元
行邮税税额:100×10%=10 元
新政策:20.9×0.7=14.6 元
- 4. 五、饰品
eg:黄金制品(关税 20%、消费税 0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40.4 元
关税 :100×20%=20 元
增值税:(100+20)×17%=20.4 元
合计:20+20.4=40.4 元
行邮税税额:100×10%=10 元
新政策:20.4×0.7=14.3 元
六、文创产品、艺术品
eg:油画(关税 12%、消费税 0,增值税 17%)
一般贸易进口税税额:31 元
关税 :100×12%=12 元
增值税:(100+12)×17%=19 元
合计:12+19=31 元
行邮税税额:100×10%=10 元
新政策:19×0.7=13.3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