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念藝術與媒體藝術
- 18. 當代藝術的思潮與形式類別
「 新媒體藝術」
關於「媒體藝術」(Media Art)⼀一詞,Robert Atkins在《Art Speak》書中大約做了以下的描
述:「這裡所說的『media』(媒體),指的並不是形構藝術作品的物理成份,譬如壓克力
顏料或青銅,而是大眾傳播媒體(mass media)。此⼀一藝術形態採用廣佈流行的傳播媒介,
譬如報紙、電視、宣傳海報、以及廣告告示板等等。」在Robert Atkins看來,「媒體藝術」
是「觀念藝術」(Conceptual Art)的⼀一個子集(subset),而「普普藝術」(Pop Art),因
為受「大眾文化」所吸引,則是「媒體藝術」主要的前驅者。「媒體藝術」崛起的時間,在
1970年代期間;按照作者的說法,美國是「媒體藝術」的大本營。再者,Atkins也指出,
「大多數的媒體藝術家均對大眾媒體及其操控公眾輿論的手法,採取高度批判。」
到了⼀一九九○年代後期,隨著數位媒體的崛起與興盛,尤其是電腦數位科技與網際網絡技術
的快速成熟,以及電子數位影音產品的普及化,「新媒體藝術」成為更新的辭彙,語意當中
更涵攝著對於當代藝術以結合或運用「新科技」作為手段的期待。大抵而言,「新媒體藝
術」強調對於「新科技」的運用與實驗,俾使其成為藝術表現的⼀一種可能。知名的新媒體藝
術家暨理論學者Roy Ascott晚近在接受訪談時指出,「新媒體藝術最鮮明的特質為連結性與
互動性」,並且強調「在面對和評析⼀一件新媒體藝術作品時,我們要提問的問題是:作品具
有何種特質的連結性與(或)互動性,它是否讓觀者參與新影像、新經驗、以及新思惟的創
造。」如此,「新媒體藝術」可以看成是「媒體藝術」的⼀一種延伸,或是⼀一種深化,同時,
更加重視「新科技」──譬如方興未艾的數位影音、網際網絡、乃至於互動媒體科技──的
運用或應用。
- 22. The END
Edit By: Joshua Cho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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