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世界上,有一些職業是很幸福的,像是畫家、小說家、音樂家、演說家等等諸如此類的藝術工作者。這些人從不認為自己在工作,而是享受自己的生活、追求自己的熱請。
然而,程式設計在工作性質上,同樣賦有創造性與藝術性,像是設計高效率的演算法、優雅的軟體架構、到實現的好用的軟體。我們對程式設計的熱情等同這些藝術工作者,那我們也應該稱作程式設計家,不是嗎?
從今天起,我們應該為自己寫程式,而不只是為了需求、為了功能、為了薪水、或者為了你的老闆。你可以改變你的想法,你可以嘗試找回軟體開發的熱情,然後告訴別人,我是個程式設計家!